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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5-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56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平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张平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上半年至2023年12月,被告人张平利用担任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贵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2万余元。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平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绝大部分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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