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按照院党组“严格公车管理,确保保障安全”的要求,我院检务保障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着重加强司机队伍、车辆、油料等各项管理,严格落实公车派遣制度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养,不断规范公车使用,完善车辆各类登记统计,定期组织车辆安全宣传、检查、保养、清洁,积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顺利安全完成各项任务,为我院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近年来,车队始终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改革创新,坚持用心用情精准服务,车辆保障有序有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今年12月20日,我院被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评为市直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先进单位”,我院2019年以来连续3次获此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加强聘任制驾驶员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改革司机管理模式,研究制定了《聘任制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深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教育,协调邀请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警官到院开展专题辅导宣讲,增强了全院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安全意识。
以“开车行路守规则,展现文明促新风”为主题集中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驾驶员集中学习交通法规、考核、培训,进行公务车辆安全大检查。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环境品质,以干净整洁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及时组织开展了公务车辆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定期组织车辆清洗、检查、保养,做到不让脏污车辆上路行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公车管理规定,严格加强公车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自查封停车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车辆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确保公车在阳光下运行。定期组织车辆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完善车辆各类登记统计。法定节假日期间,检查车辆9次,封存车辆6次。积极做好专案、日常检察业务车辆保障工作,顺利安全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我院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