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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受贿案
时间:2020-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孙某某利用担任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集团”)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李某等5人在投资补偿、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人民币2千余万元。后被告人孙某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

 

主要做法 

1、庭审准备规范化 

针对厅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犯罪事实多、证据体系复杂等特点,承办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庭审需要主动申请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在此过程中,承办人没有止步于满足案件基本需要,而是着眼于新时代司法需求和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立足庭前会议和庭审不同侧重点,进一步设计完成庭前会议和庭审两版预案,力争通过庭前会议达到明确争议焦点、提高庭审效率的目的。

本案中,一是对证据进行解释说明,使被告人、辩护人、承办人,就受贿数额及三起受贿事实的相关证据达成共识。二是明确庭审示证方式,确定“一事一质证”和对没有争议的事实简化示证的模式。三是及时调整庭审方案,为强化庭审指控做好充分准备。

2、多媒体制作规范化 

通过总结近年来我院承办重大职犯罪案件的经验,第三检察部与我院技术部门就多媒体示证工作形成了常态化协作机制,明确了多媒体示证工作的职能分工、操作流程、工作标准、模拟演练等规范化要求,形成了职务犯罪案件多媒体示证标准化模版,实现对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全部采取多媒体示证。 

本案中,承办人和检察技术人员密切协作,借助承办人提供的详细示证提纲,技术人员全面了解案情,制作多媒体示证系统,在庭审中以此直观、动态、完整的展示案件脉络,有效配合承办人对证据链条的梳理和构建。

3、庭审应对规范化 

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等情况,形成庭审各阶段的规范化应对方案。在法庭讯问阶段,注重围绕指控事实设计闭合性问题,对存在翻供风险的情节设定追问方案。在法庭调查阶段,对争议焦点的证据进行详细出示,重点突出回应争议的内容。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发挥多媒体系统,制作答辩PPT配合承办人发表答辩意见。

本案中,承办人通过图例对于索要与收受情节的区别与构成进行阐述,并结合在案证据情况,清晰直观地发表答辩意见,有力回应辩护意见,促使审判机关、被告人认可了公诉机关对索贿情节的认定,达到了诉判一致。

4、警示教育规范化 

在办案中秉持将职务犯罪预防延伸到庭审现场的理念,注重通过真实案例的法庭审判进行反腐败宣传和廉政教育警示。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多媒体综合展示系统演示,让被告人及旁听人员了解刑事法律规定,达到法治宣传效果。 

本案中,针对本市直属机关一百余名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的情况,承办人在法庭调查阶段,在展示案件证据和还原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专门对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和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图文解读,帮助旁听人员了解案情,深刻理解法律内涵。同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对于本案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个人内部原因,以及滋生腐败行为的外部因素进行了深刻剖析,深入阐述了其犯罪行为给其个人、家庭和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促使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加深了旁听人员对职务犯罪后果和危害的认识,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工作成效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第三检察部干警始终不忘检察初心和惩治腐败的职责使命,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融入科技元素,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和庭审规范化水平,注重将打击犯罪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相结合,高质量完成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腐败是社会瘤毒,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定不移“打虎”“拍蝇”,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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