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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号检察建议”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时间:2020-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扎实履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近日,我院向我市某银行制发了检察建议。该工作也是我院贯彻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

  

  日前,我院第四检察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伪造虚假资质证明等方式,使多名没有还款能力的贷款人从某银行顺利贷款共计120万元,且均无法按期归还。该部在依法做好审查工作的同时,注重延伸检察职能,深入挖掘犯罪背后的监管漏洞,及时发现受害单位自2018年开展某新型贷款业务以来,存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资质审核、准入调查等环节监管制度虚化,未落实风险防控的相关规定,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帮助受害单位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2020年8月19日,我院前往该银行实地走访调查,通过座谈,详细了解该银行审核监管、风险防控等制度实施的情况,深入剖析其监管不力、制度执行失范等风险问题的成因,并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8月31日,我院正式向该银行制发了书面检察建议,就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人员管理、提升审核质效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助力其实现“风险防控”与“业务增长”的双重目标。受害单位对检察机关的建议给予积极反馈,该银行负责同志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及时有效的警示和帮助,该行将充分吸取本案教训,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避免今后再出现此类问题。

  

  后疫情时代,我市经济正逐渐复苏步入正轨,需要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提供更为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后,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精神,聚焦金融治理领域的多发问题,持续发力,积极作为,精准服务,有力推动我市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向着现代化目标前进,扎实推进“三号检察建议”精神于津沽大地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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