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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24-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一分院)成立于1995年12月,办公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816号(邮政编码300101)。为正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综合业务部10个检察业务机构,办公室、政治部、检务保障部3个司法行政机构以及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机关工会,其中政治部下设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和组织宣传处。

一分院执法办案管辖地域包括红桥区、和平区、南开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分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分院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负责应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负责应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六)负责应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一分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意图和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检、市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政法机关“九项重点任务”,精准服务中心工作大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相统一办案理念,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始终秉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依法能动服务保障民生福祉,寓严格执法于情理之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扎实推进从严治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在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检察工作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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