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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能
时间:2022-08-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等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外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起草有关文稿和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机要、档案、保密和值班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李隽

办公室副主任、级调研员:张哲

办公室副主任、级调研员:张新

2.政治部。负责本部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司法警察工作。内设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组织宣传处。

政治部二级巡视员:张洪印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处长:谢晓坤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副处长、三级调研员:邸利伟

干部人事处(司法警察支队)队长、一级高级警长:武立刚

组织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席沙沙

组织宣传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张璐

3.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夏莲彩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级高级检察官:刘巍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李晓宁、李玉玲、林夏芳

4.第二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主任、高级检察官:周晓燕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级高级检察官:顾明

检察官(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俊凯、马民、尹巍、李岩、陈晓萌

5.第三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官:安智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许丽丽、刘文钊

6.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志勇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子悦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王皓、张诚、何林霞、杨学昊

7.第五检察部。负责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孙秀明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杜国伟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王瑞、王永全孙建新、刘洪伟、任立静、李岑李彤陈学荣、张鹏、宋凯、郭莉莉、郭鑫、隋新、麻立志

8.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批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审批程序中审批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负责办理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部主任、级高级检察官:王士春

第六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肖志梅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汪宏、徐青、郭明

9.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七检察部主任、级高级检察官:崔真

七检察部主任、级高级检察官:齐颖萍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刘顺喜、赵全宝高明明

10.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级高级检察官:刘津慧

第八检察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秀汉

检察官:曹阳

11.第九检察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九检察部主任、级高级检察官:苗志

第九检察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玲

第九检察主任、级高级检察官:高翔

检察官:郝文婧

12.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负责检察理论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办理就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请示案件等。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督、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承接院检务督察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李革

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副主任、级高级检察官:杨慎鹏

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鑫

综合业务部(检务督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韩丽

检察官(姓氏笔画排序):吴彤、李国宝张天佐

13、检务保障部。负责机关经费、装备、信息化建设、“两房”基本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司法鉴定等检察技术保障工作。

务保障部主任、一级调研员:高旺

务保障部主任、级调研员:闵锐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日常工作。承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吴文英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胡毅

机关纪委书记一级调研员:赵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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