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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通报
时间:2021-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以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严格执行中央、市委、最高检以及天津市院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逢问必填”、“应填尽填”工作要求,大力开展“三个规定”相关政策全员学习培训,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填报“头雁效应”,定期做好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总结分析,确保“三个规定”在我院落地落实,真正形成捍卫廉洁司法的“防火墙”。经过持续努力,干警自觉主动填报成为常态,整体数据稳步提升。 

  2021年上半年,全院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8项,其中,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9件,占总数的37.18%;其它重大事项49件,占总数的62.82%。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三个规定”落实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廉洁行使,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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