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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检察办案业务费-中央”绩效目标表》

十二、《“检察事务运维服务经费-中央”绩效目标表》

十三、《“检察业务装备购置经费-中央”绩效目标表》

十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执法办案地域管辖范围包括红桥区、和平区、南开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我院对辖区内由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部门侦办的刑事案件行使批准逮捕权;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案件行使公诉权;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活动行使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行使诉讼法律监督权;严格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履行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职能;严格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履行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监督职能。按照指定管辖要求,我院对天津市第一看守所、天津市女子监狱、天津市监狱、西青监狱、河西监狱等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为正局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务保障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等14个职能部门。

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本级


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653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65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538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支出预算65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38万元,占93.88%;项目支出400万元,占6.1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5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8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5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5836.5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检察(款)”5836.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5436.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检察监督(项)”4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事务运维服务、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检察办案业务项目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1.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1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61.3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40.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存比例降低,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40.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3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2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实力变化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52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8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3.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国任务减少。

二、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加油成本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

三、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2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9.5万元,包括办公费4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7万元、电费7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10万元、差旅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租赁费56.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10万元、劳务费28万元、工会经费38.9万元、福利费6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4万元、其他费用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项目21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金额4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检察办案业务费-中央” 绩效目标表》

十二、《“检察事务运维服务经费-中央” 绩效目标表》

十三、《“检察业务装备购置经费-中央” 绩效目标表》

十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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