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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5-02-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执法办案管辖地域包括红桥区、和平区、南开区、西青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一分院在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按照管辖区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照法律规定对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三)对所辖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四)负责应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负责应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六)负责应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本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八)负责本院的检察政务和新闻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理论研究、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内设14个职能处室;下辖1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本级

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7.1万元、其他收入131.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8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9万元。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7868.8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部门预算收入7868.8万元,与2024算相比减少17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0.2万元,占0.9%;一般公共预算7667.1万元,占97.4%;其他收入131.5万元,占1.7%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支出预算7868.8万元,与2024算相比减少7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290.8万元,占92.7%;项目支出578万元,占7.3%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667.1万元2024算相比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等原因导致财政核定的年初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7.1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67.1万元2024算相比增加1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等原因导致财政核定的年初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63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3.9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7.1万元,与2024算相比增加12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等原因导致财政核定的年初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6633.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等原因导致财政核定的年初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检察” 6633.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 6255.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基本支出;“检察监督” 358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信息化运维、检察业务装备购置、检察业务经费等项目支出;“其他检察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79.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6.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679.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 35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7.1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353.9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 29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 5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9.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3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考录用等原因导致财政核定的年初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64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16万元、津贴补贴1369.4万元、奖金72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万元、住房公积金17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8.4万元、退休费50万元。

公用经费8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49.2万元、取暖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181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租赁费5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劳务费5.5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2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统一要求,各部门不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市有关部门统筹管理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9.6万元,包括办公费10万元、水费9万元、电费49.2万元、取暖费34万元、物业管理费181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租赁费55万元、会议费0.9万元、劳务费5.5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8万元。主要项目是:食材配送项目141.8万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91万元,餐饮服务项目90万元,办案区安保服务项目47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以上的设备1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57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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