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起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迅速部署、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