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组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率评议组一行四人抵达天津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评议组选取了一分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疑难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在津评议首案,本次活动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相关单位代表受邀旁听庭审。市分院相关领导、业务条线干警代表参加。

最高检第七评议组在天津一中院听庭
庭审中,公诉人详细讯问了被告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清晰直观地分组举证,并创新运用时间轴、比对表等举证方式,充分揭示行为异常性,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辩解展开了激烈交锋。经过四个小时的高强度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经合议后择期宣判。

最高检第七评议组在市检一分院召开评议会议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立即组织召开评议会,对该案出庭表现进行点评。
评议组成员、山西省芮城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任颂认为:“案件审查全面细致,审查报告中体现出公诉人进行了自行补充侦查、变更强制措施、追诉遗漏事实、进行类案检索、提出处置意见,庭前就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肯定的同时他也提示,“此类案件定案往往依赖相关电子数据,要更加关注取证规范性和数据信息的挖掘运用。”
评议组成员、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琳认为:“公诉人出庭表现非常专业扎实,对证据非常熟悉,对庭审的争议焦点都能进行充分有效回应。”同时她也指出:“法庭讯问可以更加聚焦于核心争议问题上,可以适当采用讯问小结的方式向合议庭说明讯问的目的和讯问效果。”
评议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宗春表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举证分组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庭审答辩理性平和、有理有据,很好完成了出庭指控任务。但部分细节表述可以更加严谨,质证答辩中可以从证据所反映内容的合理性层面加强判断,更加灵活应对。”
“来津评议的首案就选取了无罪辩护、专业性对抗性强的案件,案件办理很有难度,考验公诉人的能力水平。”最高检第七评议组组长、陕西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李志虎表示,“本案庭前准备扎实、预判全面准确,庭审效果严谨规范,反映出天津检察机关对评议活动的高度重视和较好的公诉能力基础,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深耕出庭能力建设,把评议总结的经验和反映的问题切实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动力。”

评议组实地调研一分院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
最高检评议组来津评议指导为我院刑检队伍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展现了最高检对公诉能力建设的重视和对一分院的关爱。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对标高质效办案标准,以最坚定态度扎实推进公诉能力提升;聚焦专业素能建设,以最有力举措锻造高素质公诉队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以最大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好落实好全国第十六次检察工作会议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好评议后半篇文章,以更优检察工作实绩回应人民期待。